政策 · 福建医科大学修订同等学力申硕实施细则
新细则明确课程与统考须入学6年内通过、7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学位成果包括论文或授权点规定的其他创新成果。
新细则明确课程与统考须入学6年内通过、7年内完成学位申请,学位成果包括论文或授权点规定的其他创新成果。
学位须按要求发表1篇相关论著,只有录用通知、综述等不认定;SCI共一须排前3并有合格检索证明。
专业学习前须完成课程及统考,临床/口腔专业学位还须规培证与医师资格;学术申请原则至少答辩前半年开题。
2026-06-26印发即生效,旧版细则同时废止。
时效说明:截至2026-10-04为已发布实施文件
来源核验:校官网嵌入7页PDF全文读取。
资料核对日期:2026-10-04
新闻原文与来源
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的通知
- 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的通知 ↗https://yjsy.fjmu.edu.cn/2026/0626/c6983a218104/page.htm